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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4年08月16日讯】上海市公安局城市轨道和公交总队的警察刘某被前妻举报,在婚姻存续期间曾与多名女子发生无数次性关系,并多次猥亵她的亲生女儿(刘某的继女),其中一次发生于她女儿尚未年满14周岁时。该消息受到网民关注,有网民认为,警察知法犯法,应该罪加一等。 纵览新闻报导,8月12日,李女士反映,她的前夫刘某涛是上海市公安局城市轨道和公交总队的一名警察,两人结婚时都是再婚。 她说,刘某涛在猥亵继女(她的亲生女儿)被发现后给她写的一个承诺书中的内容写道,“我在婚姻存续期间曾与多名女子发生无数次性关系,最不可饶恕的是2015年8月16日早上跑到李XX女儿房间对继女猥亵。” 当时李女士的女儿梅子(化名)差一个多月才满15周岁。让她没有想到的是,刘某涛并未就此罢手,此后又多次猥亵梅子。 2021年10月,李女士与刘某涛经法院判决离婚。 2024年1月19日,梅子在李女士陪同下向上海市凉城新村派出所报警,举报刘某涛多次猥亵自己。此案后被立案,已经移交到检方。 今年8月15日,上海市公安局轨道公交总队一名负责人称,该单位已对刘某涛宣布停止其一切职务。 李女士是浙江人,1996年左右来到上海打拼,2008年和第一任丈夫离婚后她与同样离婚的刘某涛确定了恋爱关系并在2009年同居,2011年5月两人登记结婚。 李女士称,刘某涛1975年出生,湖北人。当时,刘某涛已经是一名警察。她和刘某涛再婚时各自有自己的女儿,刘某涛的女儿判给了前妻,李女士和第一任丈夫的女儿则跟着她一起生活。她和刘某涛结婚后有了一个儿子。 结婚没有多久。当时,梅子11周岁,正在上小学五年级。有一天,梅子很害怕地告诉她,说刘某涛脱去了她的裤子。李女士为此跟刘某涛大吵一架,还闹过离婚,但因为没有确实证据,最后不了了之。 2015年放暑假期间,刘某涛再次猥亵了梅子。在李女士追问下,刘某涛承认对梅子做出了猥亵行为。李女士说,她知道后就要报警,但刘某涛又是跪又是求。三天后,刘某涛主动写下承诺书。 2021年10月,李女士和刘某涛经法院调解离婚。李女士说,除了猥亵自己的女儿,刘某涛还在外面有女人,两人已经没有了任何感情,于是两人选择了离婚,但李女士在上海没有房产于是还住在一起。 2023年12月的一天,李女士与刘某涛因为在外面“养女人”发生了争吵,梅子也帮着李女士说话,这也惹恼了刘某涛。刘某涛将梅子按在地上说:“我当着你妈的面今天强奸你又怎样?” “正是他的这句话,我和我女儿都觉得他已经无药可救,任何一个母亲都不可能再去忍受下去。”李女士说,2024年1月19日,她陪着梅子到派出所举报了刘某涛。报警时梅子才说,其实在2010年她和刘某涛还没有结婚时就猥亵过自己。 根据上海市凉城新村派出所向梅子出示的报案回执中报案内容显示,2024年1月19日19时许,报警人梅子称,其被其继父多次于家中猥亵,且报警人称其中一次发生于2010年,此时报警人尚未年满14周岁。 责任编辑:林琮文 相关新闻: 编辑推荐: 本文转自大纪元(国内需用翻墙软件才能访问) 下载翻墙软件浏览原文:上海一警察被前妻举报多次猥亵继女 手机上长按并复制下面二维码分享本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