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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4月28日讯】(大纪元记者李泓博报导)4月16日,广东省河源市紫金县法院暗箱操作,在没有通知家属和辩护律师的情况下,秘密对法轮功学员、该县职业技术学校教师曾流明判刑两年半,判决书也未送给家属。目前,家属正在上诉。 代理律师葛文秀告诉大纪元记者,曾流明现被非法关在看守所。他说,尽管每次去做辩护时都受到警方骚扰,但还是要尽量维护曾流明合法权益。 据明慧网报导,2016年9月24日晚,曾流明在租住屋遭紫金县“610”及国保警察许少松、陈铁燕以及蓝塘镇派出所所长彭富豪等人强行绑架,并遭非法抄家。 2017年1月19日,紫金县法院对曾流明进行非法庭审。法院以座位不够为由只准两个家属进去旁听。曾流明的家属表示:“没有座位我们也要进去,我们可以站着旁听。”警察强行驱赶其余家属,不准他们进去旁听,他们无奈之下只好站在外面。 庭审时,曾流明抗议道,现在我家属来了那么多人,你们不让他们进来,你们既然(自称)是公正的,不是希望更多的人来听吗?为什么怕别人听到呢? 法院周围戒备森严,除了警车几十辆,前前后后都围满了警察。 在法庭上,辩护律师葛文秀质问道,曾流明修炼法轮功做好人,触犯了哪一部法律的哪一条哪一款?他伤害过谁?有什么证据证明他有犯罪行为?葛文秀并指出,起诉书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被告人曾流明无罪。 律师劝告在场的执法人员,司法实践证明,我国大量冤假错案的产生,均源于程序的不公。本案最大的违法之处就是无视司法程序的正当性,由此直接侵犯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刑事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刑事诉讼法的主要任务是“惩罚犯罪”和“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二者不可偏废。 整个庭审时间两个半小时左右。警察、法官不断地有意干扰,打断曾流明和葛文秀律师的讲话。因证据不足,在事实和法律面前,法院只好宣布休庭,但是拒不放人,继续关押曾流明。 曾流明在华南农业大学读书期间,因身患顽疾无法医治而走上修炼法轮大法之路,之后身心获得健康。 曾流明毕业后在紫金县成人中专学校任教。自1999年中共和江泽民集团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十八年来,曾流明遭受各种精神摧残和肉体折磨。 他被停职、停薪、被开除公职;遭到监视居住、骚扰;被非法抄家五次、绑架五次、拘留三次、刑拘三次、劳教三年四个月、非法软禁三天;遭多次遭刑讯逼供,被辱骂、强迫戴手铐和脚镣、被五花大绑游街;还被强逼剃光头五次、剥夺接见亲人、无数次洗脑、做奴工、强迫操练、罚站、罚蹲、多种人格侮辱、野蛮灌食、禁闭两次、剥夺睡眠、电刑等酷刑折磨。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明慧网图片)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明慧网图片)2015年9月20日,曾流明向最高检察院邮寄《刑事控告书》,控告元凶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随后,他再次遭受严重迫害。 据明慧网报导,曾流明是和20名左右法轮功学员同时被绑架,是由中共广东省政法委、省“610”(迫害法轮功专门机构)、省公安厅等直接操控、部署,由广东省各地区政法委、“610”、公安局及分局国保警察等参与实施的针对广东省法轮功学员的跨地区绑架事件,范围涉及广东省深圳市、东莞市、惠州市、河源市和揭阳等地。# 责任编辑:李穹 相关新闻: 编辑推荐: 本文转自大纪元(国内需用翻墙软件才能访问) 下载翻墙软件浏览原文:广东紫金县法院暗箱操作 职校教师被冤判 手机上长按并复制下面二维码分享本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