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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3年11月01日讯】(大纪元记者曾晓熏香港报导)今届区议会选举提名期于30日结束,原定派出6人参选的民主党因未能取得足够的三会提名而未能参选。香港人权资讯中心表示,全部有意参选的民主派人士及非建制派人士,最终都无法获得足够提名未能成功入闸,反映香港政制的倒退、亦违反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规定,情况令人忧虑。 人权资讯中心表示,今次选举的提名结果,再一次引证香港政制的倒退,情况令人忧虑。在新制度之下,地区直选参选人除了须在所属选区获得至少50 名选民提名外,亦须接触统称“三会”的地区分区委员会、地区防火委员会和地区扑灭罪行委员会,在每个委员会分别取得3个提名后,并再通过资格审查委员会同意后方可正式成为候选人。 然而,政府一直以个人私隐为由,拒绝向有意参选者提供三会委员的联络方法。在舆论压力下,选举事务处最终亦只向“指明人士”,即过往曾经参选的团体提供三会成员的姓名和通讯地址,却仍然不愿透露电话或电邮等较为直接的联络方法。至于民政事务处亦只承诺,会向三会成员转达有参选人希望联络的简单讯息。 人权资讯中心发言人表示,过往参与地区直选的人士只需获得市民提名即可入闸,但新制却要求有意参与选举的人士主动接触本身并非民选产生的三会委员,并须获得这些由政府直接委任的委员认可后,才可继续参选。此举不但完全违反基本的民主原则,而且由政府委任的委员通常是建制派人士,社会难以期望他们能够公正及持平地考虑民主派争取提名的请求,结果只会造成一个不符民主价值及对民主派不公的选举。 此外,政府拒绝向所有参选人提供所有三会委员的联络方法,也构成一个不合理的提名关卡。三会委员既有法定的提名职能,就必须同时向公众提供一个方便直接的联络方法,才可确保他们能有效地行使其职能,从而保障选举的公平性。否则,由于建制派参选人本身有较大可能认识或有较多机会接触三会委员,他们便会享有不公平的优势。 发言人又指出,虽然选举事务处最终向曾经参选的团体提供三会委员的姓名和通讯地址,但通讯地址并非一个方便直接的联络方法,尤其是提名期只有短短两星期,单凭邮寄信件未必可与委员进行深入沟通。更重要的是,过往从未参选的团体或人士连这些资料都无法取得,令他们被迫处于一个非常不公平的处境,比起他人更难取得足够提名。 人权资讯中心强调,《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25条规定,每名公民都可以在不受歧视的情况下参与选举。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在诠释第25条的一般性意见中亦指出,政府不应通过要求候选人是政党成员的方式来不合理地限制个人的被选举权;如果要求参选人必须获得某数量提名,那么这一要求亦应该是合理的,而不应该成为参选的障碍。人权资讯中心认为,区议会提名方法的不公,本身已构成对民主派及过往从无参选人士的歧视,引证整个选举是在被政权操控的情况下进行,不合理地限制了港人的被选举权,明显违反《公约》。 发言人对港府近年变本加厉,进一步收紧仅余的区议会选举的权力和民主程序表示遗憾,并促请香港及中国政府尽快履行《公约》下的责任,立即废除不符《公约》规定的提名及筛选机制,实行区议会、立法会及行政长官的全面普选,以保障市民的参政权和基本权利。@ 责任编辑:陈真 相关新闻: 编辑推荐: 本文转自大纪元(国内需用翻墙软件才能访问) 下载翻墙软件浏览原文:香港人权资讯中心:区选提名设多重不合理门槛 违反人权法 手机上长按并复制下面二维码分享本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