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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3年09月07日讯】(大纪元记者侯骏霖台湾台北报导)金管会7日初拟虚拟货币10大指导原则,包括业者订定上下架审查标准、平台与客户资产分离、严禁境外币商非法招揽等面向,预计9月底前将对外公布,后续再由业界公协会订定自律规范。 针对虚拟货币纳管,金管会证期局副局长黄厚铭指出,目前初步敲定10大指导原则,首先是强化虚拟资产面管理,若平台发行虚拟资产,发行人应于自家网站揭露资讯并公告虚拟资产白皮书;第二,要订定虚拟资产上下架的审查机制,必须将审查标准和程序纳入内控制度中。 第三,强化平台资产和客户资产“分离保管”,无论是虚拟资产交易或相关代收付款项都适用;第四,增加交易公平与透明度,平台应订定虚拟资产交易规则、确保市场交易公平的相关机制;第五,加强契约订定、广告招揽及申诉处理,落实客户保护规定。 第六,建立营运系统、资讯安全及冷热钱包管理机制;第七,平台应充分对外公告虚拟资产发行、商品上下架、资产分离保管、交易资讯与规则等资讯揭露;第八,建立内控内稽制度等机制,且要同意金管会或委托机构办理实地查核。 第九,若自然人从事虚拟资产业务、并向金管会申报洗钱防制法令遵循声明者,声明内容与品质须与法人组织相当;第十,严禁境外币商非法招揽业务,境外虚拟资产平台要依《公司法》办理登记,并且向金管会申报洗钱防制法令遵循声明,否则无法在台湾境内或向国人招揽业务。 至于未来是否将立专法管理虚拟资产,或业者建议成立金融科技局处理虚拟资产业务?对此,黄厚铭回应,金管会主要担任金融投资及支付的主管机关,由于世界各国作法不一,金管会先推动指导原则,后续再由公会订定自律规范。 黄厚铭说,目前完成洗钱防制声明的币商有25家,其中境外部分2家,正在申请中的业者共27家,此声明主要是避免虚拟货币成为犯罪者的工具。 媒体追问,若虚拟资产平台倒闭,或FTX事件在台湾重演,投资人能向谁投诉?黄厚铭表示,因虚拟资产交易并非如银行、券商等特许事业,属于一般公司由经济部管理,商品有赚有赔、投资人应自负盈亏。 他说,虚拟货币并非规范的金融商品,因此投资人也无法向金融评议中心申诉,金管会提醒民众投资虚拟货币风险非常高,应审慎为之。此外,由于稳定币(挂勾美元、黄金等稳定资产)涉及央行权责,该指导原则主要规范“非稳定币”。 责任编辑:陈玟绮 相关新闻:编辑推荐: 本文转自大纪元(国内需用翻墙软件才能访问) 下载翻墙软件浏览原文:台金管会初拟虚拟货币十大指导原则 手机上长按并复制下面二维码分享本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