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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2年12月09日讯】(大纪元记者常怀仁台湾台北报导)高雄市城中城大楼于2021年10月14日遭纵火致重大伤亡,监察院9日指出,高雄市政府放任该大楼1楼歇业商场违规停放大量机车、未能察见其防火门缺损及防火区划破坏、未积极辅导成立管委会,且消防安全检查消极被动、流于形式,内政部亦疏于督导,监察委员施锦芳、王丽珍、叶宜津提案纠正高雄市政府及内政部,并经监察院内政及族群委员会通过。 监委在调查报告中指出,经查高雄市政府长期忽略该大楼歇业商场违规使用停放大量机车、未能掌握并要求所有权人办理建筑物公共安全检查签证及申报,致未能察见其防火门缺损及防火区划破坏情形,轻忽建筑物公共安全管理,显有怠失。 监委进一步指出,高雄市政府工务局未能积极辅导该大楼成立管理委员会,消防局怠于追踪办理情形,致该大楼不曾依法办理消防安全设备检修申报,亦未曾依法裁罚区分所有权人,甚且因住户设置栅门无法进入,仅能以张贴检查通知单、开立行政指导单等作为,消防安全检查消极被动、流于形式,消防人员更轻忽违规停放大量机车所造成的公共安全危害风险,有怠失。 监委指出,内政部疏于督促各地方主管建筑机关尽速实施集合住宅之建筑物公共安全检查申报,且内政部函释造成地方主管建筑机关在执行上曲解误认,停歇业场所无使用人即无须申报等脱法行为,忽视停歇业场所风险危害度,内政部应迅予检讨并落实公安申报制度,保障民众公共安全。 此外,监委指出,本案凸显出老旧中高楼层复合用途(商、住混合)大楼或停歇业、或闲置荒废,或未成立管理组织、或未办理公安申报、或未办理消防安检申报等,多肇因于产权更迭、所有权人及使用人(或租用、或占用)众多导致管理不易,且大多有违规使用情事,致公权力难以确实执行清查、列管、裁罚、改善等管理措施,市府于制度面与执行面均欠缺风险意识,亟待彻底检讨。 最后,监委补充,内政部应督导所属积极提出制度面解决方式,或研议代执行机制、或检讨可行都市更新程序,落实高风险场所之公共安全,以保障民众生命财产。 责任编辑:玉珍 相关新闻:编辑推荐: 本文转自大纪元(国内需用翻墙软件才能访问) 下载翻墙软件浏览原文:高雄城中城大火 监察院纠正高雄市府、内政部 手机上长按并复制下面二维码分享本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