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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4年08月02日讯】(大纪元记者常怀仁台湾台北报导)立委林淑芬、洪申翰、桃园市群众服务协会2日举行记者会指出,基隆有一名印尼看护遭雇主长达九个月性侵、暴力殴打、薪资扣留、限制行动自由,而雇主是被通缉已久却没有落网的性侵案罪犯,因此希望劳动部的系统可以跟警政系统连线。对此,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组长苏裕国说,现行法令有局限,希望未来推动修法,他们也会跟内政部处理。 桃园市群众服务协会主任萧以采表示,她们处理案件时发现劳动部的系统跟警政系统没有连线,受害移工的雇主是被通缉很久且还没有落网的性侵案罪犯,竟可以光明正大的用本人资料申请外籍看护,且劳动部许可其成为合法雇主。 所以,萧以采说,希望劳动部的系统可以跟警政系统连线,对于曾经犯下重大刑事案件的犯人应该严格审查聘雇移工的资格,希望地方劳动局确实落实对外籍移工的访视,并且应该聘雇通晓移工语言的人员。 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组长苏裕国表示,现行《就业服务法》规定,限制雇主在聘雇移工申请之前,如果曾经有违反《就业服务法》等重大情事,其中包含如果雇主曾经有对移工性侵、性骚、强制猥亵、人身伤害等犯罪且被定罪或起诉的话,审核时会查核相关政府机关资讯,若有就不予许可。 不过,苏裕国坦言,现行法令有局限性,因为若是通缉还没到起诉阶段,现行法令没办法处理案件,所以劳动部最近几年也推动《就业服务法》修法,对于现行只要是曾经有犯性侵这样的案件,除现行制度两年不予许可外,之后遭一审判决的话,希望把管制期提高到五年,甚至如果再犯也经判决或起诉的话会希望未来修法永久管制。 所以,苏裕国表示希望未来推动修法,可以针对范围、对象及不同阶段,如果遭通缉的话,大家可以来讨论,把法规再作一些修正。 苏裕国补充,他们会尽快跟内政部处理,包含审查案件、SOP,在资讯查核上面也可以调整跟改进。 责任编辑:郑桦 相关新闻:编辑推荐: 本文转自大纪元(国内需用翻墙软件才能访问) 下载翻墙软件浏览原文:性侵通缉犯竟可申请外籍看护 劳动部提修法 手机上长按并复制下面二维码分享本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