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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佳霏台北八日电)中国“反分裂国家法”草案列出以“非和平方式”解决两岸问题的三条件,台湾行政院大陆委员会发言人邱太三今天认为,这些条件的诠释定义权掌握在中国手上,用﹁不确定的法概念﹂以法律层次处理台海问题,又欠缺后控机制,形同“动武空白授权书”,使台海局势陷入危险情境。 邱太三下午面对媒体询问时表示,“反分裂国家法”具体条文应会如陆委会预期,拖到十四日才会明朗,“也许还有些回旋空间”;他说,等条文出炉后,政府会有必要的因应措施。 反分裂国家法草案规定,“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本法授权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组织实施,并及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邱太三认为,国际社会采取宣战动武行为,都需经过国内国会同意,中国当局却只须“报告”而已,“简直给共军太大弹性”。 邱太三认为,立法说明也未明示,采取“非和平方式”时,是国务院或中央军委单独决定即可,还是必须共同决定,外界对这个机制运作“雾煞煞”。 从法律人的角度出发,邱太三说,法律条文须有明确的构成要件,现在中国当局多用“不确定的法概念”,规范“非和平方式解决两岸问题”的条件,又看不出任何“后控机制”,形同“动武的空白授权书”,对台海局势投下相当大的风险。 他强调,国际社会坚持台海问题须以和平方式解决,现在中国片面定义台海现状,又宣称可用“非和平方式”解决两岸问题,相信国际社会会共同对中国采取因应措施。 相关新闻: 编辑推荐: 热门新闻: 下载翻墙软件浏览原文:邱太三:反分裂法等同动武空白授权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