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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职工家庭,已知婆婆存在文化程度低经验落后,隔代亲等问题的情况下,如何避免抑郁,与其合作带娃?
最好不要与祖父母“合作带娃”。
只有父母之间存在合作关系,除了父母之外,其他人都必须服从父母的决定来配合完成子女的教育,只能当助手。
而在所有可选的助手里面,祖父母并不是好的选择。因为祖父母很容易跟你争夺子女教育权,而这是个无谓的争夺。
这个主导权是你的,绝对的、完全的属于你——因为子女的监护责任绝对的、完全的属于你。
出了问题全该你赔,那么这事怎么做就不能由别人插手——除非对方受到你的雇佣或委托。
不要去计划什么“父母和我一起合作带孩子”,然后去纠结“怎么协调大家一起带孩子的矛盾”。
光是夫妻自己的教育理念差异就已经足够导致离婚了,何况再加四尊大神?
要解决六种教育理念之间的矛盾,比统一儒释道三教都困难。
你干脆不要有这种妄念为好。
而如果你纯用父母当保姆用,不给ta们任何话事权,无非是贪图把他们当免费劳动力。这是一种隐性的人格侮辱,如果真要给劳务报酬,父母的价格要远远的高于保姆——假如真的存在这样一个价格的话。
在你给不起劳务报酬的前提下,你必定要选择交出一部分教育权作为对偿。
于是客观上就等于你为了省房租,自愿搬去加沙。
这是一种显而易见的愚蠢行为。
这么说吧,孩子每天吃方便面洗冷水澡的的生理损失也不及一家大人来回扯淡以至于父母离婚的精神伤害大。
这不是在“节省”,而是在自制炸弹。
几代人可以在一起教育子女是有历史前提的,那就是几代人的生存之道毫无变化,祖爷爷怎么种地,老爸就是怎么种,你就是怎么种,所以你儿子也就是怎么种,谁教都是一模一样,那就可以一起教。
现在是这个时代吗?你跟父母是一个活法吗?对一切的价值判断都一致吗?
你们根本没有“合作教育”的逻辑基础。
这种问题的本质,就是某人为了省房租,搬到加沙住,然后提问“怎么解决巴以冲突”。
是啊,要是解决了,这得省多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