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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评价纯女漫展(只允许女性参加的漫展)?
海报做得有点小问题,除此之外挺好的。
好的要害在于——中国需要更多“存在争议的合法实践”来启示民众思考空间可以有多大。
这是“有争议的合法实践”最珍贵的价值。
当一条法律被颁布或者修改,由此而来的社会实践空间的改变实际上对老百姓是未知的,甚至等到出现了各种判例,常常也仅对专业的法律圈和当事人有启示意义。
社会大众知道这个新边界,往往要靠这类“有争议但法律的反应却出人意料”来启示。
这些东西一方面是大案要案——比如昆山“龙哥”案。
另一方面就是这类很有争议,但却经过了审批成功落地、或落地后舆论哗然但法律却并不干预的公共事件(public event)。
法律和政策是领导社会的基本工具,而舆论只是仪表盘。当你超低空飞行或者爬升到超越升限,仪表盘会尖叫闪灯是正常的,但并不意味着你应该引入“一切会让仪表盘报警的操作都从底层设计为自动取消”这样的机制。
因为按这个法则来设计的工具将会“安全”“稳定”得像自由落体,所有的轨迹都在所有人的预料之中,——包括敌人,最后毫无意外的撞死在设计时没想过的高山上和强风下。
公众自己要习惯一件事——一件有争议而且特别让你自己看不惯的事发生了,尽管你在“特别看不惯“这个问题上受了情绪损失,但在另一面,这也为你自己和你的子孙、家人推开了一扇大门。
这个情绪损失往往不如这份刚被启示的自由价值大。
否则在当年法律确立了离婚权时,如果每一个选择离婚的人仍然被汹涌的“破鞋”白眼翻到不得好死,那么法律给了权利又有何实际意义?
自由的边界总要有一些人来去趟,这是在为你开辟你自己不愿、不敢、不会去试探的道路,你本身就是受益人。
你在批评的时候,也要考虑到你自己的利益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