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s: Society, Clan
什么是正义?
正义是一种能让人类走向最大繁荣的伦理观。
这个定义表述是终极的,关于正义的一切不同流派都不能不同意这个表述。如果ta不同意这个表述(或其等效命题),就可以断言ta所称其为“正义”的东西只是一种发音上、字形上的巧合。
ta们之间一切的争议,都发生在对“人类”、“最大”、“繁荣”的定义上,而并不发生在这个表述本身上。
问题在于有的人认为与自己种族不同、出身不同、阶级不同、立场不同……的部分人不包括在配享受繁荣的人类范围内;
在于有的人认为“繁荣”是指赚钱、有的人认为指“多子多孙”、有的人则均不同意;
在于有的人认为“最大限度”是指经济规模、有的人认为指最广分布,有的人认为指永续存在,
等等等等。
但是,无论怎么样,这个“人类最大繁荣”的共识是没有疑义可言的共同前提。
在这个基本共识之上,如何再去争论,这是未来的人类历史所要完成的历程。我们只站在此时此刻,谈论此时此刻就可以断言的问题。
这问题的首要方面,就是正义必须是可行的。
这是正义的定义所内在决定的。因为主张一种不可行的正义,从基本逻辑上就是与“人类的最大繁荣”根本对立的。因此从原理上就可以确定无疑的得知“不可行的理念不属于正义讨论的范畴”。
这带来一个基本的问题——何谓不可行?
如果只是现阶段不可行,而将来可行,算不算不可行?
如果你自己也认同这个阶段不可行,那么它至少不可以被视作正义本身,而只能视为正义的理想。
重复一遍——正义的理想,并非正义本身。
这是两个不一样的概念。
正义是可以拿来作为现实审判的法理基础的,而正义的理想不可以。
**第二,**如果只是没有先例证明其可行,而理论上可行,算不算不可行?
这里存在争议。存在争议,就靠的是各行其是、may the best win的天裁逻辑。
真正的问题是那些连“理论可行”也没有达成就加以强烈主张的伦理主张——这些暂时还没有被严肃讨论的资格,更不应该进入被大力推行的阶段。
注意,这不是说这些理念应该“就此被扫入垃圾堆”,而是指它的主张者应该首先专注于将它的运行逻辑理顺、说通,至少求得一个理论可行、将来可行的成熟度。
换句话说,不要在主张可行性之前就主张正义性。
更深刻的说——可行性本身就是一个深不见底的问题,很难想象有任何伦理体系敢于宣称自己已经彻底的解决了可行性问题。
在现实的历史中,如果谁真的足够令人信服的解决了可行性问题,它先于一切其它同期尚未完成这一成就的其他意识形态而登上伦理的王座——直到它被事实证明其预告是错误的。
坦白说,人类社会的兴衰转折,本身就是一个又一个的正义观在各自的时代完成了“令人信服的表达了自己的可行性”的过程。
只是可惜,“令足够多的人足够信服”并不是“终极真理”的可靠替代品。
但这本身也揭示了关于正义观的要害所在——主张其正义,必须通过主张其可行来进行,而不是通过主张与其不符的其他意识形态如何邪恶来进行。
后者是无效的行为,并不会真的增加你信念的力量,反而会通过消耗了本来可以投入在“可行性证明”上的精力而损害这种理念的机会。
换言之,想要有效的主张正义,必须以久历沉浮、见多识广为前提,必须以深刻而广泛的实务历练为前提。
否则是无益而有害的。
我希望小朋友们仔仔细细的把这个论述前前后后翻来覆去的看清楚,学会省下自己宝贵的时光首先去切实做事、去尝试开创事业、去近距离的观察成败得失。
而绝不要在自己还没有真正的立起一番事业或至少经历几次失败前,就拿起“正义”的“武器”,将青春浪费在随着自己无力分辨的幻想起舞上。
这是青年人会吃到的最大的亏之一。
牢牢记住——问应不应该之前,一定先问可不可行。
正义观之间的竞争,本质上就是可行性的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