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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只要“被欣赏被利用”就叫物化?判断“物化”的标准到底是什么?
你是开复印店的,我“利用”你印文件有啥问题?
你是开餐厅的,我“利用”你解决晚餐有啥问题?
你不乐意?你不乐意你广告怎么做的?工作怎么找的?
社会分工合作本来就是互相利用劳动力和资源。你本来就是凭着“我可以解决xx问题,我要xx报酬,欢迎照顾生意”的状态上了这牌桌。
人家来照顾你生意,你要说人家“物化”你。
那你不是两头都占了?
“物化“是指无视人的权利——这重点是指不考虑人说“不”的权利。
它具体的表现为
刻意不给你留说不的机会,
不给你说不的条件,
无视你说的不。
什么叫不给你说不的机会?
比如,只告诉你一个“选择”,根本不让你知道有别的选择存在,从知识上就消灭了说不的可能。
比如工作流程里到这一步应该或者可以问一下你要怎么办的,不问了。
什么叫不给你说不的条件?
比如想方设法让你穷一点,或者欲望凶猛以至于相对贫穷,于是你也会失去选择,你想说不,一想晚饭没有着落,你就说不出口了。
什么叫无视你说的不?
你说了不要,还是继续撕你衣服,继续对你说黄色笑话,继续骚扰你纠缠你。
通过这种种手段,就会把人转向物。这些手段越全面、越深入、就是越深的把人变成了一件任由使用者处置的物件。
使用者会渐渐的不再把对方视为同类。犹如纳粹眼里看犹太人,殖民主义者眼里看土著人,眼里看到的就是“一种出产金牙的动物”或者干脆是一种“需要清除的危险野生动物”。
以至于不需要去研究单个人的感情、喜好、厌恶,只需要整体的研究一下“总体习性”,尤其是“喂养方法”、“品种优化”、“高产肉率的屠宰方法”就可以了。
这才叫物化。
物化不是指“利用”,是指“无视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