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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3年04月27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曾为全台第二大蛋商的苌记泰安蛋品公司及其关系企业泰顶山农产品有限公司,被控将回收盒蛋重新包装、更新有效日期后重新贩售,并将发霉蛋、长虫蛋等坏蛋去壳后制成蛋液再出售,不法获利逾6,400万元。二审高等法院加重2公司负责人李春明父子判刑、没收犯罪所得。 李春明为减少蛋品因退、换货致需报废及因保存不佳导致发霉、长虫等需报废的损失,自2011年起要求苌记公司、泰顶山公司,从大润发、全联、乖乖、家乐福等通路回收的盒装蛋中,挑选出逾期7天内、且外观完好的鸡蛋重新包装,并打印新的有效期限,再出货给合作的下游通路商;2公司分别获取不法所得1,515万1,302元、36万8,170元。 至于已经变质或腐败的发霉蛋、长虫蛋,连同剩余的回收盒蛋、回收散蛋、有裂纹的次级蛋、破蛋及司机运送翻倒的鸡蛋,李春明也指示员工以人工敲打方式一并混入一般液蛋,分别制成蛋黄、蛋清、全蛋、混和蛋等液蛋,之后再包装出售;2公司分别获取不法所得4,871万8,602元、19万8,974元。 李春明坦承诈欺、行使业务登载不实文书罪,但他矢口否认有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他的律师辩称,目前没有任何科学证据证实鸡蛋上面有裂痕,里面的蛋液就立刻变质、腐败或有危害人体健康,相关主管机关也未规定蛋壳破损或有裂痕须一律直接报废;整箱400颗鸡蛋中仅有1、2颗蛋液外漏滋生小虫或发霉,不能因此认定整箱都有问题。 律师也提到,主管机关对蛋品的有效日期也没有任何规定,一直以来都是由蛋商自行订定,各厂商保存期限也不一样,更不是参照科学实验数据订定,没有实验数据能证明鸡蛋到底几天之后会腐败或达到危害人体的状况;因此纵使鸡蛋超过自行订定的日期,也不代表立刻有产生人体危害之虞。 但一审专家证人认为,蛋品外观已经破损、发霉、很明显比较脏、不卫生的话,一定不要吃,一颗发霉或破损的蛋与其他蛋放在一起,其他的蛋可能还是会被微生物污染,不论细菌培养检查结果如何,以医学常识来看,都不建议食用;且外观腐败或超过保存期限的蛋品,受到沙门氏杆菌污染的概率一定比较高,即使蛋液无异味仍有危害人体健康之虞。 法官考量,依食药署函文可见,逾有效期限、蛋壳破损、发霉或长虫的鸡蛋,纵然剥去外壳仅以蛋液制成食品,仍不符合《食安法》及相关食品规范,不得进入食品链,因此判决李春明有期徒刑3年、罚金600万元;李智尧1年6月、罚金100万元;苌记泰安公司、泰顶山公司各罚2,500万元、100万元。 案经上诉,高院认为一审量刑过轻,审酌李春明父子犯行期间长达数年、公司犯罪所得高达数千万元,严重影响民众食品卫生安全、消费者权益等,依“3人以上犯诈欺”等罪加重判决李春明3年6月、李智尧1年9月;苌记公司、泰顶山公司维持原罚金,并追加没收未扣案犯罪所得4,072万余元。 责任编辑:吕美琪 相关新闻:编辑推荐: 本文转自大纪元(国内需用翻墙软件才能访问) 下载翻墙软件浏览原文:过期发霉长虫蛋回收再卖 蛋商父子二审加重判刑 手机上长按并复制下面二维码分享本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