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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4年10月07日讯】(大纪元记者楚方明多伦多报导)上周五(10月4日),加拿大最高法院驳回了众航空公司对加拿大乘客权利宪章提出质疑的上诉。对航空旅客来说,这是一次胜利。 为解决航空乘客投诉案积压问题,加拿大政府2019年推出《航空乘客保护条例》,以增加对国际航班延误和行李损坏乘客赔偿的规定。众航空公司对该《保护条例》不满,跟政府打官司,称该条例违反了全球标准,应该对进出加国的航班无效。 上诉方为加拿大航空、波特航空公司和16家包括美国三大航空公司、英国航空、法国航空等外国航空公司,以及国际航空运输协会所属成员航空公司,包括西捷航空、越洋航空和约290家其它航空公司。 该诉讼称,通过对行李丢失和出国航班延误或取消提出更高的赔偿要求,这些规定超越了加拿大运输局的权限,违反了《蒙特利尔公约》的国际规则。 2022年12月,联邦上诉法院驳回了诉讼,但保留了一项适用于行李暂时丢失的规定。 加拿大运输局和司法部长辩称,该项乘客保护规定与加拿大于2001年签署的多边条约《蒙特利尔公约》之间并不冲突。 据加通社报导,上周五,最高法院实际上同意了政府的这个说法。马尔科姆·罗法官(Malcolm Rowe)在裁决书中指出,这些法规“并不与《蒙特利尔公约》相冲突”。 罗写道:“在签署该公约,以及由此产生的乘客和承运人的利益之间的‘保护性调解’时,没有迹象表明,加拿大(或任何其他缔约国)同意放弃给乘客提供最低标准待遇。” 交通部长阿尼塔·阿南德(Anita Anand)在电子邮件声明中表示,最高法院“做出了有利于乘客的裁决,我们认为,需要保护乘客权益”。 加拿大国家航空委员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杰夫·莫里森(Jeff Morrison)表示,该组织对法院的判决感到“失望”,但航空公司将继续与业内人士和政府合作,减少旅行中断。 根据联邦政府规定,如果乘客因超额预订而被拒绝登机(即所谓的航班延误),则必须获得最高2,400元的赔偿;如果航班因航空公司可控制的原因,例如,航班调度问题,但不包括恶劣天气,而被取消或严重延误,则可获得最高1,000元的赔偿;行李丢失或损坏,旅客最多可获得2,300元的赔偿,但具体金额会根据汇率波动。 众航空公司认为这些规定违反了《蒙特利尔公约》,其依据是该协议的“排他性原则”。该公约规定,任何与国际航班有关的“损害赔偿诉讼”(例如寻求经济赔偿的诉讼)都完全受条约条件的约束,而不受任何其它规则的约束。 然而,法院发现,虽然损害赔偿诉讼是逐案进行,但加拿大乘客权利宪章规定了广泛的做法,因此不属于《蒙特利尔公约》的范畴。 罗写道:“这些法规没有规定‘损害赔偿诉讼’,因为它们没有提供个性化赔偿;相反,它们创建了一个与《蒙特利尔公约》并行运作的消费者保护计划。”“因此,它们不属于《蒙特利尔公约》排他性原则的范围。” 这些规定自5年前生效以来,政府已采取进一步措施收紧这些规定,此举是由于2022年COVID-19疫情导致的停飞引发航空旅行激增,机场出现了混乱、安检队伍很长、行李大厅人满为患的状况。 2023年,加拿大政府推出立法,以堵住允许航空公司逃避向客户支付赔偿金的漏洞,并致力于建立更加简化的投诉解决系统。尽管如此,加拿大交通监管机构的投诉案积压仍在不断增加,截至9月,已达约7.8万件。 政府新规定还试图加大处罚力度,对航空公司违规行为的最高罚款为25万元(比现有规定高出十倍),以鼓励航空公司遵守规定。 另一项修正案,将把投诉的监管成本转嫁到航空公司。根据监管机构最近的一项提议,这项措施将使航空公司每起投诉的成本增加790元(每年高达数百万元),旨在鼓励航空公司改进服务,从而减少针对他们的投诉数量。 责任编辑:文芳 相关新闻:编辑推荐: 本文转自大纪元(国内需用翻墙软件才能访问) 下载翻墙软件浏览原文:最高法院维持航空乘客赔偿规则 政府及乘客胜诉 手机上长按并复制下面二维码分享本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