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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4年07月18日讯】(大纪元记者常怀仁台湾台北报导)兆富公司曾姓负责人涉嫌在台销售未经核准的AA等公司发行的境外金融商品,并保证年度投资报酬率达8%至15%间,直到被害人在去年发现无法赎回本金、利息,受害人共804人、投资金额近新台币130亿,北检18日依组织犯罪防制条例、证券投资信托及顾问法、银行法等罪起诉曾姓负责人等152人。 北检指出,曾姓负责人于2010年5月25日经核准设立兆富财富管理顾问公司,并担任负责人,陆续招募151人加入,分别担任总经理、行政副总、副总经理、总监、监察人、经理、副理、协理、业务等职务。 北检表示,曾姓负责人等151人向民众推介、募集及销售未经金管会核准之AA、CCIB、CCCL、CCAM、IWML等公司发行之债券及基金等境外金融商品,并保证年度投资报酬率达8%至15%间,吸引被害人投资购买。 北检提到,其方式系先由兆富公司业务带同被害人前往香港开立账户或利用公证开户,被害人再依业务指示,将所申购商品款项,以外汇结购美元、欧元、日圆或澳币之方式,汇款至指定之银行,各购买上开境外金融商品。嗣被害人再透过兆富公司提供之对账单,或自行登入网站以确认投资绩效,兆富公司再借此从中抽取佣金、介绍费。 北检说,曾姓负责人等人以此方式持续经营境外基金之投资顾问事业。嗣本案被害人于2023年2月起,陆续发觉无法赎回投资本金及利息,投资金额血本无归。兆富公司以此方式向多数不特定之人招揽投资之被害人共804人,投资金额近新台币130亿。 最后,北检提到,已查扣财产包含现金、不动产共约13亿元,均为被告等人不法所得或犯罪所得所变得之物,一并声请法院依法宣告没收或发还被害人。 责任编辑:郑桦 相关新闻:编辑推荐: 本文转自大纪元(国内需用翻墙软件才能访问) 下载翻墙软件浏览原文:非法销售境外金融商品吸金130亿 检方起诉兆富负责人共152人 手机上长按并复制下面二维码分享本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