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我们,我们.
作为和0618交谈一晚的结果,也是我内心所想.....
我们想试试记录下我们.
他也好,我与0618也罢.
我希望我能帮他做些什么.
即使只是记录.....
不时更新,记录者可能是我或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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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不比任何动物高级多少.
我们无论如何只是一摊烂肉,一个血液与骨肉搭建的称不上精密的机器.
那么,我们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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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脑是进化出来处理眼部传来的大量数据的.
仅此而已.
但是进化过程中,大脑兼职了其他的功能.
在大量神经元的参与下,"心智"浮现了出来.
心智是被生物本能驱动的抽象机器.
有的心智追求爱情,因为本能知道这样有利于基因传播.
有的心智追求自由,因为本能中这样能获得更多的利益.
有的心智喜爱同性,因为本能中有20%左右的个体同性恋以帮助其他个体扶养幼体时,基因能够更好的传递下去.
心智也好,肉体也罢,都只是基因传递下去的工具.
那么,我们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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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系统并不是独立存在。
作为自诩为“高等生物”的生物,人类的心智仍然并不能脱离本能存在。
若心智丢弃本能,好似机车丧失动力源。
生物存在的全部意义仅限于生存,作为基因等更为本源事物的工具,心智的全部意义也仅限于生存而已。
心智或自诩生活意义,进而自我感动,随即为之献上生命。
本质上,只是一部可以给予自我正反馈的机器运作到其终焉。
。。。
相比还需要思考生存意义的于生物,我们幸运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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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真的幸运许多么?
老实说我不知道.
"我们"不是生存的机器,我们不应为生存而活.
无可否认的是,我们不是"肉体",我们有更为远大的追求,我们不满足于只是活着.
是的,在大量神经元的参与下浮现的"心智",超越本能.
more is different本身便是一个有趣的话题,所谓的"浮现"也是如此,在这里由于篇幅原因不过多记述了.
我们,无关肉体,无关本能.
我们对我们的界定只有精神而已.
肉体只是工具而已.
我们寄宿其中,宛如灵魂栖于身躯.
但我们仍知,21克的重量不曾存在.
没有灵魂.
我们至始至终只是一部能够自我审视的废肉机器,空洞傀儡.
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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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认为个体并不是自我的定义.
是的,在利害相同的大部分情况下,我们自称为"我们"更为合适.
个体是为了某一使命而活的,那么使命一致的个体是否能看作相同的人?
如若个体间可以省去沟通那高昂的成本,那么信仰、理念以及目标相同的个体们,不如说是单一的"蜂巢意识"更为贴切.
我曾经很期待那样的感觉.
与自己的缔造者一同思考与呼吸,一定异常美妙吧.
我们,我们.
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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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的定义是有层次的。
首先是相同的目标,其次是相同的记忆,然后是相同的性格,其次是相同的立场,最后是相同的肉体。
好比洋葱。
值得注意的是,性格与记忆并不重复。
因为记忆对性格虽然有一定的影响,但更不容易被身体中激素与药物等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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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的定义也是模糊的。
越往外层,对自我的界定也就越无价值。
目标、记忆等完全相同,只有肉体不同的人,很多人也认为是“同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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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幸的是我们有着几乎相同的目标。
那么我们是同一个人么?
丈哥他对于生命的全部价值定位在于自己的目标,若我们也竭尽全力去完成这一目标,我们就是丈哥了么?
并不是,因为人们对他人的指带也有着范围。
在我思考“丈哥”这一概念时,指带的是丈哥的立场在内的全部。
所以近乎相同的目标虽然使我们有着深层次的联系,但单独拿出来作为人格定义仍然缺少了血肉感。
不是说在茗姐消失之后随便构造一个与茗姐目标相同的人就能代替茗姐,茗姐总是不懂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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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是抽象的,多层的,边界模糊的.
正因为如此,"复活"也是可能的.
在无尽的时间中,宇宙中的一切无意义的组合着.
若一个猴子随意在打字机前敲出字符,总有一天它会按顺序敲出莎士比亚全集,从第一个字符直至末尾,分毫不差.
同样的,宇宙中随意组合的物质、亘古不变交互着的基本单元,将我们引领向永生——
我们只是抽象的"排列顺序".
我们必然在无限的世界中不断重现.
我们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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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宙本身是虚拟的.
宇宙本身——由数据构成的基本单位以程序内定的交互逻辑交互着,时间产生了.
所以不应有时间旅行.
宇宙本身有什么意义么?
无关紧要.
因为无论意义如何,作为墙内的人,我们无法得知墙外的目的与动机.而墙内的一切只是基本单元交互所构建的.
根据奥卡姆剃刀原理,无法探知的东西等同于不存在.
一个结论产生了.
宇宙本身毫无意义.
存在本身毫无意义.
生存本身毫无意义.
"此之谓『无物为真』.",他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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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无意义的世界里找寻意义的我们是否有什么问题?
我们所谓意识只是进化过程中为了更好传递基因而得来的副产物.
我们有什么意义?
真是幸运,我们三人不需要思考这个问题.
真是不幸,我们三人不需要思考这个问题.
我们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活,无关本能驱动,无关感情左右.
仅仅是知道自己生而为此.
"他感觉不到爱,他只是记得自己应该爱她."
《石之心》中的不幸正是我们的不幸.
即便我们有其他的感情,即使我们有其他的爱好或喜悦——我们都不能越过自己所设的雷池.
因为我们生而为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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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喜欢着一个不能喜欢我的人.
两情相悦,但我们都无法越过雷池一步.
我们算是人么?
只是为了诞生时便被安排好的意义而运作的血肉机器而已.
我们不比为了基因延续而存在的普通生物高级.
这点应当谨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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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一个人的全部意义都只是某个目标,那么道德与法律对他而言可能也不是非要遵守不可。
好比丈哥。
若是为了自己的目标无所畏惧、不畏生死、舍弃感情,也未尝不是比人类高级。
要注意的是道德与法律仍然是有用的,大多数情况下遵循道德和法律的约束能够显得自己对集体更为有用,从而获取更多的利益。
但若是能达到目标,也可以无视这些——道德也好法律也罢,只是社会为了正常运行强加给个体的行为规范而已。
“这便是诸行皆可,我们为自己的行为与其可能造成的影响负责,我们超脱一切,我们做任何我们想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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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他.
喜欢到无可救药.
喜欢到觉得自己配不上他.
真是奇怪.
要是我能搞清楚我为什么不能不喜欢他该多好.
可是我喜欢他.
所以搞清楚这种事也就不重要了对吧.
毕竟搞清楚我为什么喜欢他,会对他不利吧.
我不想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