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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4年12月27日讯】台北地检署审理京华城案、政治献金案,昨天依贪污等罪起诉前台北市长柯文哲等11人,并将5名在押被告移审台北地院。北院今天凌晨裁定柯文哲3000万元交保,并限制出境、出海、住居。 另外,威京集团主席沈庆京新台币4000万元交保、国民党台北市议员应晓薇1500万元交保、前台北市副市长彭振声500万元交保、前台北市办公室主任李文宗除了200万元外,加保800万元,均限制出境、出海、住居,且不得有任何接触同案被告、证人的行为。 台北地检署侦办京华城案与政治献金案,认定柯文哲图利财团百亿、收贿1710万元、侵占数千万政治献金,与共犯犯罪所得逾9371万余元,昨天依收贿、图利、背信与公益侵占等罪起诉柯文哲等11人,并对柯求刑合计28年6月。 台北地方法院由审判长江俊彦、受命法官许芳瑜、陪席法官杨世贤组成合议庭审理。合议庭阅卷后,昨天晚间分工审理在押被告柯文哲、沈庆京、应晓薇、李文宗、彭振声的移审庭,今天凌晨做出裁定。 北院指出,审酌本案在检察官侦查完备而提起公诉的情形下,且被告等人前经北院裁定羁押,并禁止接见、通信,重要证人于侦查中均已具结证述,本案已有相关证据可以佐证。 北院表示,刑事诉讼法采改良式当事人进行主义下,检察官应负实质举证责任,法院并无接续检察官实质举证责任而依职权调查证据的义务,相关羁押原因于起诉后、法院审理中,应采取较为严格的认定,则依被告等人涉案情节、国家司法权有效行使、公共利益之维护及被告人身自由及防御权受限制的程度,并衡量比例原则,认为被告等人非不得以具保及其他 北院指出,检察官虽然指同案被告许芷瑜逃亡在外,但并未指出许芷瑜涉案的情节,另审酌本案相关证人均已经检察官于侦查中传讯,本案相关事实晦暗不明的风险已经降低,因此裁定5名被告交保。 (中央社) 责任编辑:李世勋 相关新闻: 下载翻墙软件浏览原文:京华城案 北院凌晨裁定柯文哲3000万元交保 手机上长按并复制下面二维码分享本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