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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4年09月18日讯】(大纪元记者戴德蔓台湾台北报导)因应香港及澳门相关国家安全法规之订修,陆委会修正“行政院及所属各机关(构)人员赴香港或澳门注意事项”,8月26日经行政院核定修正,该注意事项明定,涉国家安全或机敏之机关(构)人员,建议避免前往港澳;留意可能遭港澳政府指控违法之言论,及避免接近或进入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条例”所称之禁地或毗邻禁地之处,以确保人身安全。 注意事项提到,行政院及所属各机关(构)人员赴香港或澳门(含过境或转乘经由香港或澳门机场、港口之航空器、船舶或其它运输工具至其它国家或地区)可能遭遇之风险大幅增加,特订定本注意事项。行政院日前已发函给内政部、外交部、内政部、国防部、教育部、交通部等数十个所属部会,提醒公务员赴港澳注意人身安全。 注意事项说,因公务事由在港澳办理活动或会议应妥为规划,避免涉及敏感事务,并预先评估可能之风险及研拟因应作为。必要时,得征询陆委会意见。 公务人员应留意遵守相关法令之保密规定,公务资料、物品、档案等,非属于与在港澳之活动或会议相关者,勿携往港澳。携往港澳之手机、笔电等,勿存放与在港澳之活动或会议无关之公务档案、机敏档案等。 注意事项建议,可能涉及触犯中国大陆及港澳国家安全相关法规之资料、物品、档案、书籍、报章及期刊等,建议勿携往港澳。携往港澳之手机、笔电等及其内之社群媒体,亦建议勿存放相关之档案、资讯、照片、影片等,以避免遭遇风险。 注意事项说,因公务事由赴港澳,原则上应搭乘台湾籍航空器船舶;非因公务事由赴港澳,亦宜尽量搭乘本国籍航空器或船舶,并预先评估可能之风险。 注意事项提醒,公务人员在港澳期间应注意事项,亦有留意可能遭港澳政府指控违法的言论,及避免接近或进入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条例”所称之禁地或毗邻禁地之处,以确保人身安全。如遇邀访单位刻意变更行程安排,主办或官方单位特殊违常对待时,应提高警觉。 在港澳需注意,人身安全之维护,外出宜结伴同行,避免前往出现抗争、集会游行地点,或单独前往陌生、出入分子复杂场所,并避免接受不当馈赠、招待或涉足不当场所。如遭遇中国大陆或港澳之羁押、逮捕、限制行动、搜索或盘查询问,得通知陆委会香港办事处或澳门办事处请求协助。◇ 责任编辑:昌英 相关新闻:编辑推荐: 本文转自大纪元(国内需用翻墙软件才能访问) 下载翻墙软件浏览原文:“赴港澳注意事项”修正 台公务员勿接近港澳禁地 手机上长按并复制下面二维码分享本文章: |